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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地解冻低工资标准 收入分配优化格局露端倪

时间:2010-05-19 17:23来源:未知 作者:admin
北京现行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去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北京市暂停上调低工资标准。今年,根据人保部的要求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确定会对现行低工资标准作出调整。 对于调整的幅度,市人保局表示,往年低工资标准
  

  北京现行低工资标准为每小时不低于4.6元、每月不低于800元。去年,受金融危机影响,北京市暂停上调低工资标准。今年,根据人保部的要求和北京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将确定会对现行低工资标准作出调整。

  对于调整的幅度,市人保局表示,往年低工资标准的涨幅一般在10%左右,今年,这一增长幅度“将有所提高”。这意味着,增加的幅度将超过800元的10%即80元,达到880元以上。

  除去年外,北京市已经16年逐年上调低工资标准。今年调整后,将达到近16年以来的高值。

  从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今天起天津市低工资标准由每月820元、每小时4.7元,调整为每月920元、每小时5.3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小时低工资标准由每人每小时7.8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8.8元。

  天津人力社保部门负责人介绍,去年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低工资标准未作调整。目前,天津经济发展启稳回升,决定上调低工资标准100元。

  广东省人社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宣布调高该省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并相应提高非全日制职工低工资标准,平均增幅超过21.1%,为历年高,新标准从今年5月1日起执行。

  据广东政府下发的《关于调整我省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的通知》,调整后广东企业职工低工资标准和非全日制职工低工资标准均为五个档次。

  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下发通知,上调低工资标准。按照该通知,从2010年2月1日起,江苏的月低工资标准是:一类地区从850元调整到960元,二类地区从700元调整到790元,三类地区从590元调整到670元。江苏一、二、三类地区的低工资标准分别较调整前增长了12.95%、12.86%、13.56%。

  作为社会中的弱势群体,那些工资徘徊在低工资水平线上的低收入者,应当共享到经济发展的成果。

  经济理论认为,人力资源的价格由市场机制决定才有效率。如果人力资源被人为定价过高,只会使劳动者因无法达到高工资岗位的要求而失业,其结果只能“适得其反”。

  但解立峰分析认为,低工资标准的提高不是全社会工资水平整体的提高,针对的只是很少一部分低收入群体。这部分人由于技能不足或是身体条件原因,在市场上的谈判处于明显的劣势。利用低工资标准保护这部分群体的利益,牺牲一点市场“效率”换来社会的“公平”是值得的。

  北京大学中国国民经济核算与经济增长研究中心副主任蔡志洲认为,此次上调低工资标准的计划对个人、对国家、对企业都有好处,值得肯定。

  “对个人,可以提高低收入者的可支配收入,从而提高他们的生活水平。”1月25日,蔡志洲对《经济参考报》记者说。

  蔡志洲认为对于国家而言,此举措的一大意义在于调整产业结构,“企业发放工资增加了,生产成本就会增加,这就逼迫企业必须向更有技术含量的领域转型。”蔡志洲说。

  自从政府工作报告发出了收入分配改革的信号后,具体实施意见的颁布就成为市场的强烈期盼。

  发改委有关人士表示,作为增强内需的重要抓手,发改委正在抓紧研究调整和优化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的思路,切实增强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

  实际上,作为政府工作报告指明的改革方向,“2010年收入格局优化工作已经体现在具体职能部门的工作中。”例如,在总工会的指导下,近日,北京、上海、广东、浙江等地纷纷提高低工资标准,其中广东低工资标准平均调高两成。

  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较之其他再分配方式,初次分配无疑是实现收入分配公平的关键。尤其在当前绝大多数劳动者的收入都来自劳动收入的情况下,增加劳动报酬就显得更为重要。

  在一定程度上,工资的水平直接关系到普通劳动者的幸福指数,关系到他们的生活尊严。据统计,2008年全国城镇私营企业职工月均工资仅为1423元。在包括房价在内的各种消费品价格快速增长的背景下,倘若工资水平没有合理上涨,将让劳动者背负更多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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